服务项目 |
消费品ROHS认证 |
面向地区 |
全国 |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子信息产品过程中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及产生其它公害,适用本办法。但是,出口产品的生产除外。
摘要内容
电子信息产品在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分两阶段施行:
阶段
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上应标识环保使用期限,标识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上,应标注包装物材料名称。可按照标准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SJ/T 11365-2006.GB/T 26125-2011的要求进行。
第二阶段
进入管理目录(2010年公布首批三大类:移动用户终端、电话机、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 的产品必需确保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已被替代,或含量不超过标准且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欧盟RoHS体系与中国RoHS体系在具体执行上有不同:欧盟做法是立法禁止电子产品含有六种有害物质,然后列出一系列暂时超标的种类,等以后技术条件成熟了再移出这个目录。中国是反过来的:一旦某个产品技术条件成熟了就放入目录,在目录内的产品是不能超标的。
第三阶段
国推RoHS自愿性认证是指企业自愿申请,通过认证机构证明相关电子信息产品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家推行、统一规范管理的认证活动。获证后的认证产品可以加施国推RoHS 认证标志C-RoHS (ABCDE表示认证机构简称),如图《认证标志》所示。
豁免项
ROHS认证标准和要求:
2.1 限制的有害物质:ROHS认证主要关注限制以下物质的使用,其大允许浓度通常为0.1%(除铅外):
铅(Pb)
汞(Hg)
镉(Cd)
六价铬(Cr VI)
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2.2 测量单位:
限制物质的浓度一般以百万分之一(ppm)或毫克每千克(mg/kg)来表示。
2.3 适用范围:
ROHS认证适用于各种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家电、IT和电信设备、消费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玩具、医疗器械、监测和控制工具、自动分配器、半导体器件等。
2.4 豁免条件:
ROHS指令包含一些豁免条件,例如特定应用领域、安全性、可替代性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豁免条件:
2.4.1 特定应用领域:一些电子电气设备的特定应用领域可能需要使用ROHS限制的物质。这可能是因为在这些领域,替代物质的性能或可用性不足以满足特定要求。
2.4.2 安全性:如果限制某些物质对产品的安全性构成威胁,可能会给予豁免。这通常涉及到确保产品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安全。
2.4.3 可替代性:如果在技术和商业上找不到合适的替代品,某些物质可能会被豁免。这是因为在一些情况下,替代品的研发和商业应用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
2.4.4 其他技术限制:如果某些限制物质在当前技术水平下难以替代,豁免条件可能会得到适用。
为什么这些物质受到限制?
这些物质受到限制主要出于环保和人体健康的考虑。以下是限制每种物质的主要原因:
3.1 铅(Pb):铅对人体健康有害,尤其对儿童和婴儿。它可以影响神经系统、大脑发育,甚至在高浓度下引起中毒。此外,铅在环境中的累积也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3.2 汞(Hg):汞是一种有毒金属,对神经系统和肾脏有害。在环境中,汞可以转化为有机汞,进入食物链,对水生生物和食物供应链造成潜在威胁。
3.3 镉(Cd):镉对肾脏和骨骼有害,而且是一种对植物生长敏感的元素。在环境中,它可以积累在土壤和水中,对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3.4 六价铬(Cr VI):六价铬是一种致癌物质,长期暴露可能导致肺癌。此外,六价铬对皮肤有刺激性,可能引发过敏反应。
3.5 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PBB和PBDE属于溴化阻燃剂,它们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且可能积累在生物体中。这两种物质对人体和环境都具有潜在的有害影响。
3.6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简称邻苯4P):这些邻苯系列物质属于一类称为邻苯酯类的塑化剂,它们可能对生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产生不良影响。DEHP还被认为是一种致癌物质。